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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自學考試課程學業綜合評價的相關說明

    2014-08-25 10:10:00   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點擊:   
    自考在線學習 +問答
       

    為了強化自學考試助學過程管理,提高助學質量,深化自學考試考核方式及方法的改革,改變目前自學考試只重視終結性考試、忽視學習過程的現狀,根據全國自考辦《關于福建省申請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請示的復函》(考委辦函[2009]58號)精神,現在我省開展自學考試綜合改革“課程學業綜合評價”試點工作,通過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試行課程學業綜合評價機制,引導考生全面提高綜合素質和能力,改善學習狀態,保證自考質量。
    一、網絡助學課程學業綜合評價
    為了更好地利用社會教育資源,為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提供助學服務,促進我省自考工作的加快發展。經全國考辦批準,我省引進“北京華夏大地教育網站”開展自學考試網絡助學,并在此基礎上進行課程學業綜合評價試點工作。網絡助學課程學業綜合評價采取“網絡助學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考試”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對考生參加網絡學習過程進行綜合評價和分析,并記錄為過程性評價成績,最后和國家統考筆試成績加權合并后,得到考生的最終成績,即考生課程學業綜合評價成績=網上學習過程性評價成績×30%+國家統考筆試成績×70%。
    二、網上助學過程性考核評價內容介紹
    過程性評價內容由網上課程學習、階段測評、綜合測評、學習表現四部分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的比例為:課程學習占25%,階段測評占30%,綜合測評占30%,學習表現占15%,具體評分標準如下表所示:

    三、網絡助學過程性考核的報考資格
    凡是取得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號并準備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該課程代碼與網絡助學列表中課程代碼一致)的考生,均可注冊參加網絡助學過程性考核。報考時間一年三次:2月、8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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