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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考委?疾糠肿詫W考試專業的通知

2014-03-11 19:08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執行全國自考委停考部分自學考試專業的通知
閩考院自〔2014〕13號
 
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主考院校:
根據全國自考委《關于?剂謽I生態環境專業(專科)、林業生態環境工程與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和電力市場營銷專業(專科)的通知》(考委 [2014]1號)及《關于?颊{查與分析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 [2014]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從2016年起不再頒發調查與分析專業(獨立本科段)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從2017年起不再頒發林業生態環境專業(?疲⒘謽I生態環境工程與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和電力市場營銷專業(?疲┤齻專業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我省林業生態環境專業(?疲⒘謽I生態環境工程與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和電力市場營銷專業(?疲┤齻專業目前均已?。這三個專業的考生如繼續參加自學考試應按我院《關于調整停考專業善后處理辦法的通知》(閩考院自[2012]4號)執行。調查與分析專業(獨立本科段)已于2013年停止接納新生報名,2016年1月?迹ㄩ}考委[2012]6號),2014-2015年度安排“掃尾”考試,詳細課程考試時間安排以我院通知為準。
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主考院校應根據文件精神,做好宣傳工作,確保考生合法權益,做好平穩過渡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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