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來頂替英語二的自考科目還能再用嗎?
問:選考的國際稅收 、國際金融 、涉外經濟法三個科目代替英語(二)后,能同時再選取理論課程庫中非專業課程代替《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線性代數》(經管類),例如:國際經濟法概論、金融法等。
答:您已經通過的三個科目國際稅收 (課程代碼0069)國際金融 (課程代碼0076)涉外經濟法 (課程代碼0099)非本專業課程,可以用來頂替英語二課程,課程使用后不能再用。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課程要再考非本專業的課程相同學分來頂替,所以可以用國際經濟法概論、金融法等課程學分來頂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