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免考有哪些新規定?
2013-12-30 22:21
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問:英語免考有哪些新規定?
答:申請免考英語(一)課程的考生可在自學考試其它專科或本科專業中選考不低于7學分的若干課程。英語(二)可用自學考試基礎科段、本科段、獨立本科段的課程2門以上(學分達到14學分及以上)合格成績頂替。凡獲得全國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的考生和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2級筆試合格的考生,可免考英語(一),通過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3級筆試的考生,可免考英語(二);獲得大學英語4級合格證書或成績在426分以上(含426分)的考生可免考英語(一)和英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