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轉考?
2013-12-31 21:42
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問:如何辦理轉考?
答:省內轉考:網上申請
(1)在轉入地作為新生報考,取得準考證,并參加考試后在福建教育考試院網辦理轉考申請。
(2)考生網上轉考申請成功后,下載打印轉考審核結果,辦理畢業申請時上交自考辦。
(3)網上轉考時間:上半年2月1日—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11月25日
跨省轉考:到各設區市自考辦申請
(1)轉出:隨帶準考證、合格證。
(2)轉入:在轉入地作為新生報考取得準考證并參加考試后辦理,隨帶準考證、外省自考辦介紹信和成績證明。如果轉入考生出現專科剩下課程不足5門,本科剩下課程不足4門的情況,根據教育部教考試[2006]3號文件規定,應要求考生寫出書面報告,主動放棄若干課程,重新在我省參加考試,以達到要求。